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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文摘》基金費用全都露 擬擴及投資型保單適用

基金費用全都露 擬擴及投資型保單適用
記者孫中英/台北報導/聯合報
金管會6月公告,半年後,境內外基金要全面揭露「通路服務費用」;最近證期局擬擴大實施範圍,將這項費用「全都露」原則擴及投資型保單。

「通路服務費用」,是基金公司給基金代銷機構的服務費,業界稱之為「退佣」,從基金淨值(NAV)中扣除,約是扣1到2個百分點。這筆錢雖不是由投資人支付,但證期局認為,退佣費率若越高,代表業者跟客戶收的基金管理費也越高,因此要積極管理。

基金代銷機構主要是銀行、投信公司;投資型保單的原理就是「保單連結基金」,因此金管會證期局擬將基金費用「全都露」的原則,擴大規範到投資型保單,即壽險公司也必須在每月對帳單中揭露這筆費用。

不過,要壽險業發行的投資型保單需揭露通路服務費用,目前並沒有法源,金管會還得再修正相關規定。

壽險業者說,保戶看到投資型保單對帳單,最關切的其實只有「投資績效」,但未來要密密麻麻揭露一堆費用,若解釋不清楚,反而會生誤解。

壽險業者說,如果是「連動債保單」的通路費用,的確會因為扣多或扣少,而影響到投資績效;但連結到基金的投資型保單,通路費用的多寡與操作績效關連不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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